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25),江西省水利厅文件(赣水水保〔2018〕1号),我单位委托江西华禹水利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2026年9月22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并通过验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书。现将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1: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瑞金市大昌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辉山
联系电话:13879771348
水土保持设施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西华禹水利水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路
联系电话:15083596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