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丰城市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丰府字[2019]2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丰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高标准农田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投资:约34024.20万元,其中一标段约17298.30万元,二标段约16725.90万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施工和设备采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费用。
2.2建设规模:丰城市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第一批(EPC)建设任务约113414亩(以最终测量设计面积为准)。其中一标段约57661亩:包括小港镇3300亩,段潭乡3819亩,袁渡镇7115亩,筱塘乡7730亩,白土镇7000亩,张巷镇15000亩,石滩镇6697亩,杜市镇7000亩;二标段约55753亩:包括孙渡街道800亩,荣塘镇2080亩,丽村镇5495亩,秀市镇20000亩,洛市镇5064亩,桥东镇5314亩,淘沙镇17000亩。
2.3招标范围:地形地貌勘测(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土地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及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规定的其它建设内容等工程。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暂定计划,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勘察)、设计图纸为准。
2.5计划工期:计划勘测(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180日历天。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19年10月上旬开工,2020年3月30日竣工。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和《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7标段划分:2个EPC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成员≤2名,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
各方)。
3.3 资质要求:
① 设计单位: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和测绘甲级资质;
② 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③ 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
(1)外埠来赣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省外进赣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在参与项目投标前,还需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填写、提交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表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水利施工单位)必须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人员要求:
①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 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
临时)执业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③ 施工单位须提供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上岗证(岗位证)
证书原件(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3.5 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设计方)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项目农田建设1万亩及以上的(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治或旱改水)规划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注:3.1~3.6条资料均须在开标时提供原件,装入原件袋内(如已取得2015年新版建筑
业资质证书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6月 17日至2019年 6 月 21日每天(不含节假日)上
午10:00-12: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在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中部窗口现场报名。
4.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4.3.1报名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
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
4.3.2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报名时需携带联合体全体成员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施工单位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原件(设计单位不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和符合资格要求中“3.1至3.6、4.3.1”款中要求所需具备的所有原件,并每投一个标段需递交一套以上材料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 7月 12 日09时30分,地点为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他要求
6.1投标人或联合体可对本次招标2个EPC标段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或联合体
只能中一个标段。开标顺序按照总投资额从大到小的标段顺序开标、评标。
6.2开标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由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担任。
6.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牵头人)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和个人名义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丰城市支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帐号:14-0811 0104 0014 027
到账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7:00前到账(投标截止时间有变动时,到账时间顺延)。
电汇备注信息请注明:“丰城2019高标(第一批)EPC”投标保证金。如备注信息超过银行规定数字,可由投标人自行简写。
6.4温馨提示:所有第一次来丰城参加投标的公司的请到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号)登记确认手续,确认手续资料详见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或咨询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795-7159030。否则保证金无法退回,后果自负。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丰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城市农业农村局(丰城市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丰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皮先生
电 话:0795-7305228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南大道2111号世贸APM4-12栋2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8979135299、0791-83865998
2019年 6月 14 日